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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1日,珠海市人大常委会、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澳门特别行政区医疗人员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业管理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药学技术人员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药品零售单位执业备案管理规定》两部法规。法规由珠海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3年8月1日起施行。
这是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继第一部综合性法规《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发展促进条例》后出台的第一批专项法规,是用足用好珠海经济特区立法权开展“小切口”立法创新的首批成果。
(文章来源: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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