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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日,东方钽业公告显示,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价格于2023年1月30日、1月31日、2月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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