榜一大哥起诉旺仔小乔要求返还80万打赏,律师谈:若打赏是自愿且不存在欺诈、重大误解,法院或难支持 每日精选

来源: 紫牛新闻 2025-10-17 14:23:25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沉寂许久后网红旺仔小乔再次引发热议。10月15日,旺仔小乔的“榜一大哥”发视频称,自己已经委托律师正式起诉旺仔小乔,要求她返还自己充值打赏的80万元。若律师函送达起5日之内不履行义务,将起诉旺仔小乔,他表示“结果和钱并非最重要,无法忍受多次被欺骗,一切交给法律。”

今年7月11日,网红旺仔小乔宣布举办蒙面演唱会后引发争议,并由此产生连锁反应,最终该演唱会取消。7月26日,旺仔小乔发布道歉信,但又被质疑是AI写的道歉信,未获网友原谅,她的账号随后被平台禁止关注,到目前掉粉已近700万人。7月25日,旺仔小乔的粉丝网名“别难过”的网友发布图文,透露自己曾一周给她刷了二十几个嘉年华,每个嘉年华礼物就是三千元,图片显示,在嘉年华礼物榜中,他排行第二,赠送数量24个。由于“别难过”打赏金额高,被网友称作“榜一大哥”。

据“别难过”7月31日公开发布的律师函显示,他于2024年10月加入旺仔小乔粉丝团,因主播在直播过程中声称“消费升至20级灯牌可添加私人微信”诱导打赏,他基于对添加私人微信的合理期待持续向平台充值并打赏。

然而,旺仔小乔一方仅在平台后台与他联系,并多次表示“多帮我看看男厅、多看看女厅签约歌手(在旺仔小乔方语音厅消费)”“我开演唱会的时候你别坐第一排了你来坐我台上”;向委托人承诺提供演唱会门票;保证过年期间线下见面、提供签名等。“别难过”基于对旺仔小乔的信任和喜爱,累计在平台充值了80万元,其中其中50余万元充值款项全部用于在主播直播间打赏消费(打赏至账号“旺仔小乔”“小乔旺仔”)、剩余30余万元充值款项用于语音厅的打赏消费。截至发函日,旺仔小乔方未履行任何一项承诺。“别难过”认为:“短视频时代,直播是一个可以给人带来轻松愉悦的东西,但是有一小部分主播的行为我认为严重违反行业道德,为了赚钱虚构情感,不择手段,这样的做法和诈骗有什么区别。以旺仔某乔为例,大多数人是喜欢你唱歌,你的歌声,若想听你唱歌可以刷礼物作为点歌费,但你给我说了一堆乱七八糟根本不存在的事情,导致粉丝对你上头。”

在“别难过”的评论区,有一位网友回复:“还真起诉了?别难过老兄,别怪我没提醒你,你败诉的概率极高!”还有网友回复:“你不会赢的,都是成年人了,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长教训。”直播打赏要求退款纠纷是当前网络直播行业常见的法律问题,涉及用户、平台和主播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旺仔小乔在直播中确实承诺了达到一定金额可以加微信、提供演唱会门票等却未兑现,且榜一大哥是基于这些承诺才进行高额打赏,那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可能构成欺诈,榜一大哥有权请求法院撤销打赏行为,要求返还打赏款项。但如果法院认定榜一大哥的打赏行为是自愿的,且不存在欺诈、重大误解等法定撤销情形,那么其诉求可能难以实现。“主播说的‘消费升至20级灯牌可添加私人微信’这种话术,有可能会被认定为诱导观众充值。如果主播以添加私人微信为诱饵,吸引观众通过打赏来提升灯牌等级,且这种承诺与打赏行为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那么可以认为主播存在诱导充值的行为。” 赵良善指出,旺仔小乔通过私信跟榜一大哥承诺给演唱会门票,这种承诺在一定条件下具有法律约束力。根据《民法典》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如果私信中的承诺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违背公序良俗,那么该承诺具有法律效力。但需要榜一大哥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该承诺的存在及具体内容。

赵良善分析,用户打赏后要求退款情况常见,主要原因包括主播未履行承诺、用户自身经济状况变化等。为避免此类纠纷,用户应理性打赏,不盲目追求虚荣或因主播的诱导而过度消费;主播应诚实守信,不做虚假承诺,如实履行与用户的约定;平台应加强监管,完善打赏规则和审核机制,对主播的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同时为用户提供合理的退款渠道和纠纷解决机制。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沈昭

校对 盛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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