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动态丨网购中哪些合同条款不公平?广东消委会邀请专家进行审议

来源: 南方都市报 2022-09-02 17:23:22

清仓商品不支持7日无理由退换货;网购到货消费者签收即视为认可商品质量符合约定;对于缺货、价格标示错误等情况,商家有权自行取消订单……你是否在网购中遇到过类似的格式条款?

图:某电商平台的店铺广告

据中消协调查显示,不公平格式条款现象在消费生活中屡见不鲜,涉及领域广、侵权手段隐蔽、对消费者影响大。为提升消费体验,推动不公平格式条款问题的治理,近日,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以下称广东消委会)召开了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专项评审小组会议。


(资料图片)

现场审议数十条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

据悉,“格式条款”是指由一方当事人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不公平格式条款”的存在,事实上就是免除一方责任,限制另一方权利。比如要求“消费者解除合同需提前三十天通知对方”,但“本公司有权随时解除合同”这类条款,商家和消费者双方权责明显不对等。

为维护消费公平,广东消委会邀请法官、检察官、学者、律师、法制工作者、行政监管人员等专家组成专项评审小组,对前期在互联网消费领域搜集、整理的涉及个人信息保护、互联网游戏、网络购物、装修家政、教育培训等多个方面的数十条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进行现场审议。

会上,各位专家就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内容和点评意见逐条发表了各自的看法,对重点、难点条款内容进行了深入论证,并就后续监督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此次会议充分发挥了各方的专业优势,提高了评审工作的专业化水平,取得了良好效果。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互联网消费已经渗透、延伸到我们生活的各个方面,新消费、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发展、升级。在互联网消费蓬勃发展的背景下,部分互联网经营者利用不公平、不合理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公平交易权的情形不容忽视。为了推动落实“共促消费公平”消费维权年主题,维护消费公平正义,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结合中国消费者协会开展“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点评”的工作部署,广东消委会从5月开始组织开展挑战“互联网消费领域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活动,具体有四个目的:一是通过搜集、整理、点评互联网消费领域存在的不公平、不公正的格式条款,掌握目前互联网消费领域格式条款制定现状;二是就活动中发现的侵害消费者公平交易权的行为,开展社会监督,督促整改;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对经营者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警示,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四是结合点评、监督情况,深入开展相关理论与实务探讨研究。

对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说“不”

据了解,目前广东消委会已通过全省消委会系统内搜集、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委托第三方法律服务团队搜索等渠道深入挖掘互联网消费领域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数十条,经组织专业力量进行法律分析、论证、研讨后提交本次专家评审小组会议评审,希望通过各相关领域专家的研究论证,充分保障活动的公正性、公平性、专业性和权威性。

接下来,广东消委会将根据专家评审小组会议的评审意见和结果,按照“指导整改、推动规范、加强监督”的原则,发挥法律赋予的职能作用,应用维权综合手段,逐步通过劝喻、约谈、曝光、公益诉讼等方式,推动“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有效整改,督促经营者重视消费者合法权益和正当利益,增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自觉,引导社会共同关注互联网领域的“消费公平”问题,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让消费者能够放心消费、畅享消费。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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